(日本)房貸基礎知識(一)找出租房子的支出或費用








一般開始找房子的時期是入住之前的半個月左右。

為什麼是半個月左右呢?

因為如果為了準備房子的契約,這大概是1周時間。

再加上個別房子需要審查時間(1-3天),

再加上從看房子到決定房子要1周時間,

所以一般找房子都是提前2周以上。

但是,提前太早也不好。

找出租房子的支出或費用

在日本,租房子一般要付的費用有:

禮金,當月房租(按日計算),押金,火災保險,鑰匙更換費,保證會社利用料,仲介費,契約更新料等等...。

   

1.禮金(れいきん)-給房東的謝禮
(台灣的房東應該都很想要吧!)

此種收費據我猜全世界只有日本才有吧,也算日本的特有制度吧。

關於禮金,沒有官方說法,但是根據一些記載,這個制度可能出現在1923年關東大震災之後。

由於大部分房屋不是倒塌就是毀于火災,無處可居之人非常的多。

這個時候,如果找到能夠收留自己的好人當然要表示感謝了,

最能直接表達感謝的就是金錢了,所以就產生了禮金,這一習俗在日本延續至今。


2.房租(家賃 やちん)-在日本房租通常需要每月付一次, 逐月支付。

在多數情況下租房者(房客)須另外支付公共費用

(即"共益費"(互助費)及"管理費"(維修費))。

指的是用於維護電梯和走廊等等...公共部分的費用。

如果沒有特別說明公共費用,則表示此類費用已包含在每月租金裡。

在日本須預先繳付租金。當你簽下租約合同後,應在入住之前繳付第一個月的房租。

若是月中開始租房時,該月房租以日為單位計算。

3.押金,(敷金しききん)-押金,關西地區稱保證金。

押金是租房者在房東處所預存的費用。

(在日本,業主被稱為大家さん)也有先將押金一時存放于不動產公司處,最後再由不動產公司轉交給房東。

如果合約到期, 房間保持清潔而無損壞時,押金將退還,使用不當而導致房屋損壞,

房東有權扣押一部分押金作為維修及清潔費用,雖然在台灣也是這樣的觀念,

可是沒法去認定怎樣的情形下才可以收費,因為在日本是以回復原狀來作為判斷基礎,

在台灣卻大都以退租的現況來判斷。

如果發生以下情況,在日本將不得全額取回所繳付的押金,

地板被桌子或椅子的輪子刮花或破損,

牆壁被煙頭灼壞,窗子上的污垢未被清理乾淨或是房間有發黴現象。

請謹記以上條款,保持房間清潔。

另外,有的房子不要押金,千萬別以為這是掉下來的餡餅,其實退租時,

肯定要收你錢的,而且只能多不能少。希望特別注意,不要上當。


4.火災保險,這個好懂,就是萬一玩火不慎,保險公司會給你賠償。

一般市價是1年1萬日元左右(現在大約是2500新台幣左右),這個必須加入,

因為如果不加入,萬一房子燒了,你就傾家蕩產,還要準備給人家打一輩子的工。

在台灣,這是房東先生要負責的所以看起來這些可能是不合理收費,

不過你現在是在日本別考慮太多,這是一定要交。

現在基本是不交就不會把房子租給你,所以乖乖掏腰包吧。






5.鑰匙更換費,又來反轉你的腦袋了,日本的房東強制你換鑰匙。

換鑰匙是應該的,這很好理解,不換鑰匙的話,被偷被盜了怎麼辦啊?

萬一出了事誰負責人啊?其實呢,東京都條例規定,鑰匙更換費一般是房東負擔的

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變成租房者負擔了。是不是那位好心的租房者為了表示對房東的感謝就...

反正現在不交這個錢你就別住了,只能啞巴吃黃連了,如果是在我現在住的地方,

很有可能就要來輸贏一下。


6.保證會社利用料,就是你要保證會社替你作保證人,你需交納的費用。

這個制度是近年才出現的,現在這種保證公司如雨後春筍般出現。

為什麼呢?當然是為了撈錢囉!這可是肥的流油的買賣。

首先要搞清楚它是幹什麼的,保證會社的主要任務是為房東服務。

每個月的房租會通過它自動匯到房東那裡,房東就免了收租的麻煩。

另外,如果你中樂透閃人逃家了,人神隱了,它會替你繼續付給房東房租,一般半年左右。

至於你,因為你找不到保證人,還想讓房東信任你,那你就只好利用保證公司了。

一般費用是一個月房租加管理費的一半。狠心的會收你一個月。

什麼也不用做,就坐著收錢,你說這是不是被動收入呢?

唉,沒辦法啊,誰讓人家不信任我們的呢。保證人制度只在日本有市場,

因為日本人小心謹慎,不相信陌生人,這是可以理解的,大多的房東和房客如果沒有這次的租房機會,

可能一輩子都是陌生人,雖然這個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要因,

已經不適應生產力的發展了,已經到了可以廢止的時候了。

偏偏這個時候出現了保證公司,以提供保證人的名義來收取租房人的利益,給租房者帶來了更大的負擔。

我覺得這個制度只是在現在賣方市場的情況下才能存在。等到了不動產市場供大於求時,

它就會慢慢消失,而保證人制度也會被歷史所唾棄。反過來說這也是對房東的一種保險制度。

7.仲介費,(仲介手數料)-就是付給不動產商的費用。

這筆費用是必須交的(不交你也租不到),除非你直接和房東聯繫,而且房東可以做契約。

這種情況很少,所以基本是通過我們這樣的仲介公司。

法律規定不動產商只能收取相當於房租一個月以下的仲介費。

所以費用的上限是一個月房租加5%消費稅。

因為這是仲介公司的收益來源啊,一個店要想維持,要交辦公室租金,人件費等,

所以很難弄把仲介費降到半個月。


8.契約更新料,就是契約到期後,如果想續約時需交納的手續費

在日本,一般房屋契約的有效期是兩年,契約到期時,如果沒有特殊問題,

可以跟房東續約。新契約的有效期限一般是兩年,續約是需要交納契約更新料,

一般是相當於房租的一個月錢。這筆錢先是交給房東,

然後房東付給製作契約的不動產仲介商一部分契約製作費,

大約半個月房租的錢,所以契約更新料也是不動產商的定期收入來源。





大新竹房屋(租、買、售)資訊站
新竹房地產、新竹預售屋資訊
新竹購屋諮詢、新竹買屋諮詢

http://housedata.com.tw
E-mail: nickrich999@gmail.com

Facebook粉絲團:www.facebook.com/nic111house

想了解更多新竹房地產的大小事嗎?






免責聲明 ◎本網站所提供之資訊或意見,不構成任何買賣有價證券或其他投資商品之要約、宣傳,引誘等事項。 ◎本網站盡可能隨時確保所提供資訊的準確性和即時性,但不對資訊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擔保或表述。在此聲明,本網站可能含有不完整、錯誤或已經過時的資訊,使用者如據以投資,責任完全自負。 ◎不得將本網站之內容用於商業或其他不法之目的,如有其他使用者利用本網站導致糾紛與損害,一切與本網站無涉。